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

关于印发濮阳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6:35:55    点击:2589次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濮阳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濮阳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0日


濮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

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强化监管、加强质量控制,提升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市区范围内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备案类厂房、仓库及配套用房项目,属于本方案定义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

1.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

2.建筑总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不超过5米;

3.单层跨度不超过12米,单梁式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

4.二层跨度不超过7.5米,楼盖无动荷载;

5.功能单一、技术简单;

6.不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环境敏感区、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国家安全事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军事设施、永久性保护生态区、轨道交通保护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三、严格落实审批流程

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审批流程图实施,不得在流程以外设定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

四、精简审批环节

)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

)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可通过审批系统在线申请,同步上传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评估评价。符合城乡规划,无需开展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评价工作。

)豁免环评手续。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及有关的中介服务。

)优化地质勘察服务。政府公开的地质勘察信息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的,无须提供工程勘察报告;政府公开的地质勘察信息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开展工程勘察的,工程勘察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补贴的方式承担。

)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告知承诺,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与消防设计质量做出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书,经形式审查后直接做出行政决定,发放施工许可证。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采取事中抽查、事后监管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将检查意见反馈建设单位。检查结果纳入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质、资格及信用管理。

对发现存在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落实。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和消防监督部门应当将检查意见落实情况纳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范围,形成闭环管理。

)优化工程监理管理。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通过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自我管理。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实行差别化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建立质量安全综合风险指标模型。对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供排水服务部门、电力部门,进行现场联合监督检查。一般现场联合监督检查只实施一次,鼓励将供排水、电力踏勘审核同步纳入联合监督检查内容。

)简化用水、用电报装程序。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阶段通过濮阳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同步提交用水接入申请,供水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安排项目专员与建设单位对接,提前介入,提前服务。管径DN50以下、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供水企业在建设单位确认接水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设施连通。

高压供电报装提供省时、省力、省钱 “三省”服务。低压小微企业供电报装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零上门”,用户可在线申请用电报装,可线上查询业务办理进程; “零审批”,采取 “一证受理”“容缺后补”方式,用户持主体资格证明即可办理用电申请,用电地点产权证明及相关立项资料可由供电企业在后续现场服务时收取,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零投资”,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开放到160千瓦,供电企业承担电能表、表箱及以上电源侧供电设施投资建设费用。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供的局部管线接驳服务无需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事项,涉及占路、掘路的,在施工许可阶段同步申请。

)实行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实施自验, 企业自验合格的通过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次性提出联合验收申请,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经综合窗口受理后推送至相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实施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出具规划核实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验收环节所需证书或批复。

工程联合验收通过后,通过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及验收情况推送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主管部门,出具备案文件,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办理时限控制在4天以内。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主管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后补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共享至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采取整改、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或容缺后补等惩戒措施


  附件:1.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2.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3.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书

  4.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要件告知承诺书


附件1-4



Copyright © 2018-2025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16656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邮编:457000   咨询投诉电话:0393-6666600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