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扬尘污染 治理 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14日,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市环委办反馈,濮阳市示范区**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筑垃圾未覆盖、喷淋设施未开启,土方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经市控尘办核实情况,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要求示范区控尘部门对该项目进行约谈整改,加强跟踪督导,并将有关扬尘污染问题线索移交市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查,濮阳市示范区**项目施工现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2023年5月5日相关行政处罚部门对该项目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对该项目施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经复核,该项目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违法企业已按时履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日益成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中,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及时精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扬尘精细化监管机制,强化各类扬尘管控,全面推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联系人】
李现刚 控尘办负责人 1883931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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