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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油田**教学楼及运动场项目安全隐患调查处理案
发布时间:2023-9-12 17:05:06    点击:2495次    [关闭本页]

【关键词】

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临边防护缺失 用电私拉乱扯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濮阳市油田**教学楼及运动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存在现场部分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楼体临边防护缺失不到位、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杂乱、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扯现象等安全隐患,并对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遂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市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查明,濮阳市油田**教学楼及运动场项目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市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于2022年8月17日对该项目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8月18日该项目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了整改反馈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参照现行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对该项目施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已按时履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成为行业监管和治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建筑市场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进行时”,必须“永远在路上”。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提示我们,要压实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处罚部门各自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预防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切实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要压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各级监管责任方坚持严格执法,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要有“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的工作态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持检查到位,执法到位,依法处理到位。

【联系人】

李现刚  控尘办负责人  1883931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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