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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建局:持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3-27 09:58:12    点击:1212次    [关闭本页]


3月25日,濮阳市住建局采用“暗标盲评”模式,顺利完成了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评标活动,标志着“暗标盲评”模式在濮阳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正式应用。

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评审属于主观性评审,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易滥用自由裁量权,使特定对象中标。为破解技术标评审中的乱象,市住建局深入剖析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环节中的重要风险点,积极完善评标环节的监管链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腐败滋生蔓延的风险,不断巩固和拓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的成果。

工程项目招投标时,一方面,优化招标人代表的确定方式,原则上规定招标人代表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担任,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从而在评审过程中避免出现“熟面孔”,有效遏制“熟人效应”“人情评标”等人为因素对评标活动的干扰。另一方面,在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积极探索并建立“暗标盲评”模式,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文本,为濮阳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治理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持。

所谓“暗标盲评”,即在技术标评审环节,电子评标系统按照随机原则,隐去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投标人单位标识和个人信息等内容,随机生成每名评标专家评审投标文件的顺序及其投标企业的编码。这一做法将技术标评审从“明标开卷”转变为“暗标闭卷”,让评标专家“只认方案不认人”,真正做到“盲评”打分,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环节中的人为主观影响因素,实现对评标自由裁量权的监管与约束,持续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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