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濮阳市地震局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20年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地震局、财政局:
现将《2020年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濮阳市地震局 濮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3日
附 件
2020年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和2018年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的部署,按照《2020年河南省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建村〔2020〕283号)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以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核心,支持农户对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2020年,中央对我市下达农房抗震改造任务6800户,结合我市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户数量和工作意愿等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农房抗震任务进行了分解,各县(区)任务数详见附件1(资金已下达至各县),抗震设防烈度详见附件2。
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农户新建或加固住房进行支持,逐步实现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村住房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三、补助对象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对象是: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有意愿建设抗震设防达标住房的农户、或现居住房屋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且有加固意愿的农户。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和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弱的农户。已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不得列入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范围。
(二)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两种方式为主,改造方式选择需尊重农户意愿。农户可根据农房现状、经济条件和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补助标准
2020年下达到各县(区)的补助资金每户17500元,各县(区)可结合农户意愿、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建和加固的数量。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 新建
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8000—10000元;不能体现当地传统民居风貌每户补助6000—8000元。
2. 加固
每户补助10000—30000元。
在以上补助区间内,县(区)住建部门可结合任务数量、房屋改造工程量、农户经济条件以及当地实际,合理制定补助细则。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有农房抗震改造意愿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采取加固方式改造的还应提供抗震设防不达标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
(二)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见附件3),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公示存在异议或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查验,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区)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上报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因其它原因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不予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五)组织实施。县(区)主管部门根据本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六)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新建、加固改造后的农房进行逐一鉴定验收,鉴定可参照《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鉴定报告。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反之则不予以补助。
六、建设管理
(一)工程实施管理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尽快组织编制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工程进度计划、监管要求、保障措施等。承担此次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县(区)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抓紧工程实施,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自2020年11月起,各县(区)于每月2号前将上月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度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细化责任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可适当向需求较大的村集中安排,推进整村农房抗震水平提升。要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房抗震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工程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二)质量安全管理
对于通过新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房的设计方案要符合抗震要求,可选用县级以上推荐使用的通用图集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河南省新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技术导则(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对于通过加固方式实施抗震改造的,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组织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也可参照《河南省农村既有住房抗震加固技术指南(试行)》,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县(区)要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要求,建立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的培训与管理,帮助其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县(区)主管部门和乡镇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以及消防安全的指导,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农户提供鉴定上门服务,发现不符合抗震施工方案要求的要告知建房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三)传统风貌管控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集,供农户免费使用。图集既要提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标准,又要体现当地传统民居的风貌要素,还要有多种户型供农户选择。图集须于2020年9月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技术评审。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房抗震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的建设方式。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减少对传统民居风貌的破坏。
(四)农户档案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须包括申请书、鉴定报告、《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等(资料清单见附件3)。在完善和规范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档案信息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准确地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通后,要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同时,对于经鉴定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房也尽可能建立基本信息档案,为掌握农村住房基本情况积累材料。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
主要任务是研究政策、宣传发动、组建机构、编制方案、编制图集、人员培训、落实任务分配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核查对象条件、确定补助对象,建立档案资料。
第三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1年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户进行房屋建设,核算核定补助数额,发放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第四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等工作。
八、资金管理
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参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4号)有关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政府组织统建的,经农房抗震改造户同意并签订有效协议,报请县级财政、住建部门批准后,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队。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县(区)财政应将农房抗震设防达标鉴定、农房抗震设计、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对于确需农户自费的技术服务项目,县(区)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做好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要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县(区)住建、应急管理、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及时解决乡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和补助资金情况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房抗震的重要性和农房抗震设防常识;编印发放农房抗震设防关键环节和施工要点的宣传资料,研究推广减隔震材料、装配式建筑等在农房抗震领域的应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提高我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
附件:1.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表
2.各县(区)抗震设防烈度一览表
3. 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资料清单
附件1
濮阳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区) 任务数 (户) 补助资金 (万元) 1 华龙区 100 175 2 清丰县 1500 2625 3 南乐县 1000 1750 4 范县 1500 2625 5 台前县 200 350 6 濮阳县 2000 3500 7 经济开发区 500 875 合计 6800 11900
附件2
各县(区)抗震设防烈度一览表
序号 | 县(区) | 街道、乡镇 | 抗震设防烈度 |
1 | 华龙区 | 中原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建设路街道、人民路街道、大庆路街道、黄河路街道、任丘路街道、濮东街道、孟轲乡、昆吾路街道、长庆路街道、开州街道 | 7 |
2 | 岳村镇 | 8 | |
3 | 经济开发区 | 皇甫街道、幸福街道、濮水街道、新习镇、王助镇、胡村乡 | 7 |
4 | 清丰县 | 城关镇、马庄桥镇、古城乡、大流乡、韩村乡、大屯乡、固城乡、阳邵乡 | 7 |
5 | 瓦屋头镇、柳格镇、仙庄镇、六塔乡、巩营乡、马村乡、高堡乡、双庙乡、纸房乡 | 8 | |
6 | 南乐县 | 城关镇、元村镇、谷金楼乡、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近德固乡 | 7 |
7 | 韩张镇、福坎镇、张果屯镇、千口镇、杨村乡 | 8 | |
8 | 范县 | 全 | 8 |
9 | 台前县 | 吴坝镇、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马楼镇、后方乡、夹河乡 | 7 |
10 | 侯庙镇、清水河乡 | 8 | |
11 | 濮阳县 | 城关镇、庆祖镇、子岸镇、五星乡、海通乡 | 7 |
12 | 柳屯镇、文留镇、八公桥镇、户部寨镇、徐镇镇、鲁河镇、胡状镇、清河头乡、梁庄乡、王称固乡、白罡乡、梨园乡、郎中乡、渠村乡、习城乡 | 8 |
附件3
编号:____________ |
年农房抗震改造纸质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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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名 称 |
1、农户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
2、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
3、农房抗震改造既有房屋鉴定报告,报告中须含鉴定项目、鉴定结论及加固方案(新建户可无此报告) |
4、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
5、改造前、中、后照片(新建无需提供改造前照片) |
6、鉴定验收报告 |
7、资金拨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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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3-1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加固改造)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居住房屋建于___年, 平方米,系 层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该房屋达不到 度(7度或8度)抗震设防标准,鉴定报告附后。本人准备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房屋,现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3-2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
(新建房屋)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因
原因,本人决定在 (原址或异地)新建抗震设防达标的住房,现申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3-3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加固改造)
地址情况 | 省 |
| 省辖市 |
| 县 (市、区) |
| |||||||
乡(镇) |
| 村民委员会 |
| 村民小组 |
| ||||||||
抗震设防烈度 |
| 是否边境一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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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情况 |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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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一般农户 £分散供养五保户 | 农户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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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结构类型 |
| 旧住房面积 |
| 旧住房建造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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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情况 | 鉴定机构 |
| 鉴定时间 |
|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
| |||||||
改造情况 |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 £有 £无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加固范围或内容 |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 批准日期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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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总投资 |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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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贷款 |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备注:1.加固范围或内容以加固改造方案为准;
2. 住房结构类型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等。
附件3-4
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
(新建)
地址情况 | 省 |
| 省辖市 |
| 县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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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 村民委员会 |
| 村民小组 |
| ||||||||
抗震设防烈度 |
| 是否边境一线 |
|
|
| ||||||||
农户情况 |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民族 |
| |||||||
农户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 £低保户 £一般农户 £分散供养五保户 | 农户联系电话 |
| ||||||||||
改造情况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建设类型 | £拆除新建 £无房新建 | 施工单位或 施工负责人 |
| |||||||
改造后 房屋类型 |
| 改造后 房屋面积 |
| 有无专业机构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指导 | £有 £无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 批准日期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资金情况 | 总投资 |
| 各级政府 补助资金 |
| |||||||||
农户贷款 |
| 农户其他 自筹资金 |
| ||||||||||
村委会 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备注:房屋结构类型有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