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发复函[201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局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刘万英(市住建局局长)
副 组 长:胡社强(市住建局总工)
成 员:徐广庆(市招标办主任)
贾文安(市建管处副主任)
杜文飞(局办公室主任)
苏继春(局人事科科长)
王武锦(局法规科科长)
周献林(局综合计划科科长)
陶建党(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韩振青(局房地产监督科科长)
万献林(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常国红(局建设工程科科长)
管普祥(局科技科科长)
于俊英(局勘察设计科科长)
申艳霞(局财务科科长)
管希民(局纪检室主任)
王艳霞(局老干科科长)
胡长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朱军成(质监站书记)
李志洲(安监站站长)
李孟东(定额站站长)
胜兆君(城建档案馆馆长)
周利群(装饰办主任)
李洪水(墙改办主任)
董志平(征收办主任)
王运雪(征稽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武锦兼任。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