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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2 17:47:22    点击:554次    [关闭本页]

市政府:

      2016年濮阳市住建局在省住建厅和濮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乡建设工作大局,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服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水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依法对局属有执法权的单位进行执法委托,对被委托单位的执法事项和权限、委托期限、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对全局各单位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公开,确保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按委托权限履行职责保证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运行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法制教育。结合党组定期开展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全年学法重点贯穿其中。7月份,就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开展好行政指导进行专业培训,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执法人员、华龙区住建局等14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刚性管理,柔性执法”,深入现场事前指导。

(三)抓好依法行政,凸显法治建设实效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借助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阳光热线”濮阳日报城建专题等媒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权力清单、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的机制,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加强制度建设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从健全机制,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入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是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省政府(豫政文〔2013〕253号)批复意见,我局不再承担建筑市场管理行政处罚工作。行政处罚权移交后,为适应新的工作情况需要,我局制定了《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和行政指导文书(样书),推行服务承诺制,合理压缩办事程序和办理时间,并对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矛盾。对群众来访和有关争议,依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法律救济途径,及时化解了矛盾,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满意。

(四)推进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以 “文明城市创建”和“省级文明单位”复检活动为契机,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型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依托8月依法治市办开展的 “依法行政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文明城市创建和我局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濮阳市建设工程防尘治理条例》立法列入2016年调研及2017年立法计划,按照市人大要求,我局成立了《条例》起草小组,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外地市经验材料,按时完成并按照程序要求向市政府提供了《条例》初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2020)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和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效应,丰富宣传方式和方法,及时收集、上传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的相关信息,总结住建系统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优化执法环境

进一步更新观念,尤其是建筑市场行政处罚权移交后,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中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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