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濮阳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以来,按照《关于印发濮阳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濮发改体改〔2019〕295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对照准入事项管理权限,认真研究制定针对行政审批类、行政征收类、办理证件类、监督检查类、制度机制类、依法行政类、党风廉政建设类、工作作风类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现将有关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是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有关负面清单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住建局负面清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为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梳理依法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对我局市场准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按照直接保留、修改、删除三种类型提出了修订意见,并对有关措施的进行了逐项校核,确保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
积极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多次清理规范,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之外,我局没有违规设立地方准入许可事项,也未出台地方建筑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多次召开会议,安排专人系统梳理有关市场准入的文件目录,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探索放宽建筑市场准入的有效途径,积极与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促进“非禁即入”得到全面落实。
2019年12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