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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24 11:44:01    点击:2531次    [关闭本页]

濮建2020〕181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业园区建设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28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在全市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19〕10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14号) 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法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2021年在全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局,努力打造全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局高质量发展、法治濮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把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创建目标

争创2021年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创建要求,认真落实《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濮法政办〔2020〕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优质高效完成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各项指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开创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四、创建内容

(一)创建主体。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创建主体。

(二)创建类型。我局参与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参照国家、省、市相关创建标准内容,具体落实各项相关指标

(四)创建周期。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濮法政办〔2020〕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自202012月下旬开始,全面启动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161日——2021631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

  五、创建任务、主要措施和效果指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住建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我局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审批相对集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施工许可、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下放的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和指导督促。 

  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科技与标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责任单位:市建筑业管理处、市招标办、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征收办、市征稽办、市定额站、市墙改办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住建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并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 

配合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3.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积极推行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模式;认真落实我市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办理,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协办单位(科室):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等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科室:建设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科技与标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责任单位:市建筑业管理处、市招标办、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征收办、市征稽办、市定额站、市墙改办 

  5.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在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本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信用应用,健全跨部门联合奖惩措施,营造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 

  责任科室:建设工程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城市与建筑设计科、科技与标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效果指标: 

  (1)市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群众满意度高。 

  (2)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原因导致行政败诉的情形。 

  (3)按时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制定及动态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审议、备案等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法外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凡是以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市场营商环境审查,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必须按照规定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机关科室、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负责部门:机关科室、局属单位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系统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署合同、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处理行政应诉案件及其他涉法问题时,必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咨询、保障作用。 

  牵头科室:法规科 

  配合部门: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效果指标: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公布率、备案率达到100%。 

2)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法外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形。 

3)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违反公平竞争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情形。 

  (4)合同(协议)审查率达到100%。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动态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法规科 

  负责部门: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有关行政程序规定,结合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档案。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牵头部门:法规科 

  负责部门: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凡审核范围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拟作出决定前,承办单位应及时提交局法规科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审核部门:法规科 

  负责部门: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效果指标: 

  (1)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健全、完善。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3)全年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形。 

  六、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1-2月,根据本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3-4月,将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与市住建局2021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及时推动实施,年度内抓紧完成。510日前,将创建任务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 6月25日前,住建局将组织评审,达到验收标准要求。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16月底,迎接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加以改进完善,安排下一步工作推动实施计划。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2021上半年我局将继续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创新意识,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高标准做好本部门工作,并以开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注重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地开展确保一次创建成功。  

八、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由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完善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成立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专班,负责创建活动中的日常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

(二)责任落实机制。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积极协调、亲力亲为,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对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按照工作台账明确的节点和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附件:1.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3.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

      4.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台账

附件1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李世敏(市住建局局长)

   长:刘培民(市住建局局长

                史周民(市住建局局长            

                张华忠(市住建局局长

                胡社强(市住建局总工)

                  阳(市住建局局长

     员:徐广庆(市招标办主任)

                杜文飞(局办公室主任)

                苏继春(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王武锦(局法规科一级主任科员

                周献林(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陶建党(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韩振青(局房地产市场监管一级主任科员

                万献林(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常国红(局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

                管普祥(局科技与标准科科长)

                于俊英(局城市与建筑设计科一级主任科员

张国栋(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宁(局财务科二级主任科员)

                胡长信(局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武锦兼任。

附件2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长:李世敏(市住建局局长)

   长:胡社强(市住建局总工)

          员:王武锦(局法规科一级主任科员

                胡助先(局城市与建筑设计科二级主任科员)

                朱世华(局办公室主任

                南华栋(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范志成(市建筑业管理处科长)

                王成召(局城市建设管理科一级科员)

                陈现峰(市招标办科员)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武锦兼任。


附件3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台账

责任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三级指标

测评方法

上报材料

完成进度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说明:1.工作台账随同上报材料每月5日前一并提交。

2.完成进度填写“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或者“未完成+正在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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