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法政办〔2021〕 11号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第一次双月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方案》(濮法政办﹝2021﹞10号)要求,为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2021年1至2月份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情况(30分)
1.及时召开本县(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
2.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且任务明确具体;
3.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专班人员熟悉掌握创建目标任务和方法;
4.专班人员到岗到位,有集中办公场所,工作保障有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60分)
1.搜集上报材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按时按要求上报《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台账》;
3.对照市印发的指标体系,2016年以来应上报材料已完成数量占比;无需上报材料的指标,县(区)、市直单位及时搜集整理建档,须在网站公示的及时公布。
4.本县(区)、本单位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指标体系所列网络检索内容及时公示,且目录分类规范,方便检索。
(三)人员培训情况(10分)
全市示范市创建培训会之后,县(区)、市直单位对专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
(一)单位自查。3月20日前,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抓好创建工作的同时,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找准不足,及时整改。
(二)实地检查。3月21日至30日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按照检查内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提问和网上查看等方式,详细检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三)反馈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及时向被检查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汇总上报。2021年3月31日前,各检查组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检查报告。主要包括:检查县(区)、市直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检查考评结果;工作建议等。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检查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出县(区)、市直单位检查结果,在全市季度点评会上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真正达到查找不足、整改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13949728500
附件:检查组分组情况一览表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检查组分组情况一览表
组 别 | 检查组成员 | 检查单位 |
第一组 | 组 长:杨克彬 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18539381806 组 员:赵维伟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18503935107 陈浩 示范市创建专班人员 13949728500 | 范县、台前县、市委营商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信访局 |
第二组 | 组 长:胡社强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13903938858 组 员:胡助先 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13903931070 马鹏飞 示范市创建专班人员 15639395677 | 清丰县、南乐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三组 | 组 长:邵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13673027159 组员:王季冰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 13839288799 和丙阳 示范市创建专班人员 17698299539 | 濮阳县、工业园区、市委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
第四组 | 组 长:刘海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13603836191 组 员:潘曙光 市司法局法援中心副主任 13683938800 薛世方 示范市创建专班人员 18603930828 | 华龙区、示范区、开发区、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防办、市林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