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法政办〔2021〕10号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5日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规定的“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市,打造全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濮阳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具体检查指标对照《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进行。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履行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层次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及时梳理公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做到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确保报备率达到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活动,健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等重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处理执法投诉举报。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理念深入人心,措施有效落实,效果明显提升。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建周期内年度工作100%按时按要求完成。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活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知识能全面正确理解把握。主动实施行政指导,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引导行政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实现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流程快捷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效果明显。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常态化的监督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当地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落实市、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三、点评方式
(一)工作考评。采取单位自查和双月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应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工作台账完成情况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结果将作为会议点评的重要依据。
(二)会议点评。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总结成绩,通报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点评会议根据考评结果,选择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做经验介绍,推进工作滞后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做检查性发言;对连续两次在“点评”会议上做检查性发言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对于严重影响我市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取消年度综合考评评先资格,是文明单位的建议有关部门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双月检查、季度点评”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各项责任目标落实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以“双月检查、季度点评”为契机,对照年创建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涉及面广,原则性强,影响力大。各县(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增强做好自查及考评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和市住建局抽调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科长各一名,并分别配备一名创建专班人员,组成双月检查组。上述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守纪律。“双月检查、季度点评”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联系人:薛世方 联系电话:6666679
电子信箱:zfjdxtk@163.com
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