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
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全市住建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4月25日上午,市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红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人民政府专家法律顾问王红建,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行专题授课。
授课中,王红建教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题,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并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结合案例为我们全面生动地解读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和实现途径。
会议强调,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召开的第一次法治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意义重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笃学笃信笃行,善谋善作善成,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强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宪法,加强对同自己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自觉运用宪法法律校准思想、观念和行为,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自觉追求;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保交楼集中攻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结合行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要持续规范决策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住建”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服务型执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机制,实现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局在家领导班子、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局执法业务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