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等制度培训宣贯活动
为认真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12月3日,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暨行政调解告知引导等制度宣传贯彻落实部署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九红主持宣贯落实会,局法规科等科室负责人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深入解读,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宣贯会议。
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能够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及时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地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帮助行政相对人预防违法风险,依法规范正常经营。
刘九红强调,各级执法人员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将法律风险宣传贯穿到日常执法检查中,积极运用“有温度”的执法法方式强化事前风险警示并加强教育指导,向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的详细讲解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负责人在行业领域风险点上做好管理工作,加强防控,杜绝在风险点处产生违法行为等。
行政调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拓宽解决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纠纷的有效途径。本次宣贯会印发了《濮阳市住建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濮阳市住建局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宣传彩页等相关材料,并通过详细讲解和共同讨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宣传水平,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的知晓率,为维护广大行政相对人权益,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刘九红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到推行告知引导、强化行政调解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要不断提升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质效性。在统筹做好工作规范、统筹做好教育培训、统筹做好纠纷化解上下功夫,把行政调解工作和规范业务、化解矛盾、转变形象深度融合起来,切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往实里做、往深入走。努力在全局构建起上下齐心协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工作局面。
通过此次宣贯活动,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提升行政相对人的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化解“被罚”风险,帮助企业和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提高风险认识,预防“违法”事件发生。下一步,市住建局要继续总结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探索运用行政执法新方式、新思路、新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学习宣传形式,扎实开展好行政调解及行政调解告知引导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