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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和内容已隐藏,回复后可见
李** 于 2025-12-05 15:39:59 来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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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于 2025-12-04 18:52:46 来信说:
 汇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然搭售地下室/车位之背后有误猫腻
李** 于 2025-12-03 20:51:27 来信说:
河南汇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开发项目中,包括萌城学府、萌东文苑、玉兰花园东区、油城学府等,房产强制绑定地下车位、地下室,违反《反垄断法》禁止滥用优势地位进行搭售等要求。请予以关注。管理员回复您好,我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汇丰置业负责人联系反映情况,汇丰置业表示该公司开发的所有小区都与业主签订了购买车位的协议,属于业主自愿购买,购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找汇丰置业去核实它自己的问题,这不是明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吗,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真正做实事、查实情,找业主去核实真相才是正解。管理员回复已于来信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开发商了解并核实情况,开发商表示来信人是自愿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后,来信人又反悔,来信人表示协议无效,针对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建议来信人走司法程序。不是来信人反悔,此说法明显的是没有调查研究,背后是否存在违法乱纪,亟待探查。购房+车位并不是捆绑一起作为优惠套餐,而是买房必须要买车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开发商强制捆绑未被这一原则。《发不正当竞争法》中禁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我有相关销售截图和语音证据,当初签订协议也是如同城下之盟、看上房子不得不先签下车位协议。住建局相关人员作为住房主管部门,收到人民之诉求,如此调查、以期草草结事,监督如此,实是濮阳高质量发展之不幸。
管理员回复
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来信人表示对协议有异议,属于合同纠纷,住建局作为行政机关无权干涉民事法律行为,建议来信人走司法程序。
 装修事项合同违约
小** 于 2025-12-03 16:13:03 来信说:
本人与濮阳市委托“河南省百川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房屋,双方约定2025年4月30日开工,合同工期120天|(应于8月底完工)。装修公司在10月份私自安排保洁后,生成以保洁日期为工期结束日,但当时屋内项目未完工,已构成工期延误。房屋后续完工后,在进行房屋验收时发现墙面坑洼。踢脚线不平。瓷砖凸起、个别插座没有通电等多出质量问题,联系装公司后,推诿至监理,监理以未结尾款(1700元)为由拒绝安排工人整改,称其中尾款部分含有工人工资,工人无法到场整改工作。现投诉该装修公司:1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涉嫌违约。2、装修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拒绝整改义务。3、以尾款为由拒绝承担售后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本人诉求:要求装修公司在一定时效内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完成至合格标准,按照情况承担工期延误赔偿,整改完成本人会按约支付相应尾款。相关证据(合同、质量问题照片、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均已留存,可配合查证
管理员回复
与留言电话联系,表示并未向建设网留言,所留电话有误。来信人可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666600。
 投诉住友清风玺樾
马** 于 2025-12-03 08:06:21 来信说:
清风玺樾一期开发商隐瞒客户没有地下停车位人防工程,没有购房合同让我把钱打到住友开发商旗下的新诚置业的私人账户,并不是资金监管,申请责令退款。昨天打了清丰住建局电话,没有任何回应,
管理员回复
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该小区位于清丰县,归清丰县住建局管理。已建议来信人与清丰县住建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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