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重点领域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17    点击:13824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镇的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力推进市、县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和建制镇建设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相比,我市城镇基础设施仍然存在建设不配套、进展不平衡,建设标准不高、总量不足,运行管理粗放、服务保障缺位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前,濮阳正处在保持态势,创新优势,转型升级,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迫切需要切实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城镇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镇的集聚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是打造城市品牌、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对于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市上下都要站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快濮阳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来实施,抢抓发展机遇,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凝神聚力,克难攻坚,把濮阳打造成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活力之城。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13363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以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提升城镇服务和承载能力为目标,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镇人居生态环境,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快城镇规划体系建设,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严格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配套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明确建设质量、运营和管理标准,优先加强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城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镇运行安全。 

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镇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搭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绿色优质。全面落实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化水平,优化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发展环境,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资拉动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到2020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目标,实现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市管理精细高效、公共服务保障有力。 

(一)完善规划,科学引领城镇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精明增长、规划引领的城镇建设理念,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规模和标准,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作用。一是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空间和重大设施布局的统筹协调作用,防止各类开发活动无序蔓延;认真落实多规套合、多规合一的指导思想,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同;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快编制乡镇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区域或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完成城镇、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项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完成综合交通、城市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照明、市容环卫、电力、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修编。报请政府批准的各类市政公用专项规划要经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三是统筹规划布局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城镇、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布局和人口分布,统筹编制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合理布局和建设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等,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四是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行为,切实维护各类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构建布局合理、便捷畅通、安全高效的交通网络为目标,重点推进郑州经濮阳至济南快速铁路,京九客运专线、濮阳至信阳潢川铁路等铁路项目,加快推进南林高速东延、德商高速范县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完成路网规划中未完成的差等路断头路的建设改造,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九横七纵干线公路网络。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加强濮阳市中心城区与城市组团之间的公共交通联接,加快综合客运枢纽汽车站、郑济铁路濮阳高铁站、汽车客运枢纽站和公交首末站、干线服务区建设,形成以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客运体系。2020年,要基本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城市道路网络建设改造方面,规划建设一批地上、地下配套设施完善的城市主干道路、快速路和重要立体交通设施,加快支路网建设和改造。县城要严格限制建设50米以上红线道路,着力加强城区次干路和支路建设,加强城乡道路建设,构建以县城区为中心,辐射所辖乡镇的县乡交通圈。完成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实施危桥加固改造。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建商品住宅按不低于户均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2020年主城区每100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要达到15个以上,路内停车位数量不超过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10%或汽车保有量的5%。加强步行、非机动车出行系统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主要道路平交口实施交通渠化改造,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要增设行人安全岛、自行车道和无障碍设施。 

2.加强城市管网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要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地下管网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要统筹推进,优先建设。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市中心城区要启动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带动具备条件的县,建设综合管廊。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改造,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和建成区空白区等区域供水管网系统建设,实现建成区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雨水管网建设改造,力争利用5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更新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网体系。 

3.加强城镇供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既有水厂和管网建设改造,提升水厂供水处理工艺,2015年年底前,市城区要具备42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各县要具备20项以上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加大新建水厂建设力度,加快县城供水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增日供水能力28万吨以上。严格加强城区自备井管理,逐步关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全面开展节水城市创建工作,2020年,市城区要达到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各县要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 

4.加强城镇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气化濮阳工程,实现管道燃气县县通目标,加快城镇燃气配套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推进天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推进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燃气储气站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加快推行城市集中供热,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城镇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热力站节能改造和供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各县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3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城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5.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既有和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都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6年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市本级、县城共建共享污泥处置设施,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2020年市城区具备20万吨/天再生水利用能力。到2020年,市、县两级中心城市要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运处理水平。谋划建设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的市环保产业园区。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尽快建成年消纳再生150万吨建筑垃圾项目,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建立机械化、密闭化、压缩化、数字化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系统。各县都要建设规模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厂,推行县域垃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动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县域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 

6.加强生态城市建设。紧紧围绕自然生态体系建设,加强城市河湖水系保护,着力构建水贯城、绿满城的生态保护体系,中心城区建成九河贯城、九湖映城、五泽(湿地)润城多环成网的城市生态水系;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构筑三带、双环、百园的生态绿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3%、37%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4平方米,市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北方水城、中原绿都、生态宜居之城。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改造,按照排蓄并举原则,按照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雨水在城镇中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生态机制。积极开展园林城镇、生态园林城镇创建工作,全国重点镇、特色镇均要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镇标准;各县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7.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体育场馆设施,推进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加快市级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全科基地、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保证新增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城镇电力、通讯、广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电网建设力度,实施宽带濮阳战略,积极构建覆盖全市的下一代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网。 

(三)强化基础设施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城镇道路建设为核心,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深入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活动,提升城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镇管理向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转变。加强城镇环卫保洁工作,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作业水平。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提高城市供水、排水防涝、燃气、污水垃圾处理、桥梁等市政公用行业快速反应和应急应对能力。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坚持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着力推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城市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濮阳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将数字城管逐步向地下管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城市应急调度等方面拓展。实现数字城管系统对市、县中心城市全覆盖。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成立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实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各级政府(管委会)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流程,狠抓项目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保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精心谋划,科学组织 

强化项目储备,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依据专项规划和城镇发展情况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做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谋划、论证、储备工作。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及时对入库项目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我市争取中央、省资金、对外招商引资、分配城建资金的主要对象。进一步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代办服务、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重要基础设施项目要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实施台账管理,列出在建项目的竣工时间表,倒排工期,分项分段落实,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要优化工程组织设计,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财政评审、招投标、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等配套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三)政策支持,加大投入 

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基金支持。认真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要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土地征收、群众安置的主体责任,既有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所节约的土地,可以按法定程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开发利用,取得的收益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各级财政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行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积极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比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组建濮阳市城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盘活城市资产,建立与土地储备机构的协作机制,参与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投资和开发管理,各县(区)也要参照市里做法组建各自城建投融资平台。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 

(四)强化督导,兑现奖惩 

建立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台账,推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和季度观摩范围,建立健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例会、观摩讲评等督导考核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式,注重日常督导与年终考核的结合、资料留存和现场勘查的结合,综合评定工作成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达不到台账要求或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Copyright © 2018-2025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80115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邮编:457000   咨询投诉电话:0393-6666600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