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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1    点击:12195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发〔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不断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化率达到40.5%,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同时,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系统性不够、刚性约束力不强;城市建设不均衡,内涵发展不够,城市风貌缺乏个性;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历史欠账较多;小城镇“小、弱、乱”,特色不鲜明;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理顺,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城中村改造相对滞后,违法违章建设屡禁不止,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城市病”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当前,濮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给我市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新理念引领城市新发展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濮阳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赶超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破解“城市病”、增强人民福祉的现实需要。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新理念推动城市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战略任务。全市上下要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创新城市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城市品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突出规划引领、产城互动、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集约节约、生态宜居、文脉传承,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建设布局合理、开发适度、智慧人文、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构建规划科学、分工合理、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现代城镇新体系,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外延拓展与内涵提升相结合,坚持中心带动和节点支撑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打造亮点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

2020年,“一中心三组团”集聚人口达到170万人,中心城区集聚人口100万,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濮阳县城、清丰县城、南乐县城、范县县城、台前县城集聚人口分别达到30万人、25万人、20万人、20万人、15万人。建成柳屯镇、文留镇、马庄桥镇、濮城镇等一批3万至5万人口规模的小城镇,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6%

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支撑有力、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载体平台完备、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强“五网四厂两道”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围绕建设生态城市,提升城市绿系,贯通城市水系,形成“九河贯城、九湖映城、五泽(湿地)润城”的中原绿洲、北方水城;传承历史文脉、凝聚城市精神,形成具有濮阳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的城市风貌;通过创新城市治理体系,构建体制顺畅、机制灵活、执法严格、管理精细、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格局。努力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生态宜居之城、活力智慧之城、书香文润之城、和谐共享之城。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镇体系建设

1.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编制实施市域空间规划,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核心带动、县城支点吸纳、小城镇轴带发展的作用,培育形成“一核三点三轴带”(一核:“一中心三组团”;三点:南乐县、范县、台前县三个县城;三轴带:沿金堤河、黄河、三条濮清南干渠发展小城镇)现代城镇发展新体系。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进“一中心三组团”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构建能源物流中心、生态宜居的省际交会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南乐、范县、台前三个县域中心城市的支点吸纳作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壮大经济规模,着力打造实力县城、活力县城、魅力县城。鼓励支持乡镇因地制宜、完善基础、强化配套,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小城镇。沿金堤河工业轴大力发展户部寨、文留、濮城、王楼、侯庙、孙口等一批经济重镇、产业大镇;沿黄河生态带大力发展渠村、辛庄、张庄、吴坝等一批旅游名镇、生态小镇;沿三条濮清南干渠农业区大力发展庆祖、柳格、仙庄、元村、韩张等一批商贸重镇、食品小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

2.强化产城融合。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和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用地布局,加强产业用地与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生态等其他功能用地的有机协调,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与城市建设共同发展。提升9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定位,加快产业集群发展、转型发展,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改造提升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现代家居、羽绒及服饰、电子电气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围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业态创新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城市发展的支撑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3.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按照“敞开门、解开绳,大踏步、迈进城”的工作思路,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颁证,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在农村的权益,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农户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城市、城镇落户条件,在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保障进城农民享有公共服务权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计生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畜牧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强化城市规划作用

1.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依法编制规划。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组织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

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编制方法,把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要立足市情、着眼未来,多规合一、衔接一致,适度开发、兼顾保护,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协调发展,站在区域、城乡整体协调发展高度确立城市定位、引领城市发展。科学规划城市发展空间,立足濮阳实际,科学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引导调控城市规模。按照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发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和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切实改变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等状况。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推进城市立体开发。

统筹做好各项规划编制。2016年完成濮阳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7年完成中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完善“一中心三组团”和南乐县城、范县县城、台前县城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完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城市更新等规划。加快编制县域城市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含人民防空)、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重点做好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城市水系等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

2.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严格实行规划报告制度。坚持市、县政府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备案制度,规范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从制度上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出现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严格实行规划公开制度。各类规划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严格实行规划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定期委托专业机构或第三方对市县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规划、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绷紧城市规划红线、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五根弦。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严肃查处占压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城中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认真落实《濮阳市控制和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暂行办法》(濮政〔201592号),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1.全面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推进城市人文特色与自然生态景观相融合,建立协调统一的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肌理、城市风格和色彩,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气质,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争取用35年时间实现重点地段和重要城市节点城市设计全覆盖。2016年编制完成市中心城区风貌景观规划。加快推进卫都路、中原路、开州路、大庆路、京开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和高铁站片区,以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山水库、引黄入冀补淀景观带、马颊河滨水区域的城市设计。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2.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全面规范建筑设计市场,加强以建筑设计方案竞选为主要形式的设计招标,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支持勘察设计企业与品牌设计企业交流合作,打造濮阳设计品牌。从丰富城市建筑设计出发,明确建筑师的权力和责任,提高建筑师地位,发挥规划设计人员的创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设计品位,推动城市个性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3.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发挥文化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导向、激励作用,完善濮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做好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濮阳老城明清十字街区、戚城遗址、东北庄杂技产业园等历史文化的保护与挖掘利用,彰显上古文化、龙文化、黄河文化、石油文化、杂技文化、姓氏文化等濮阳文化特色,延续历史文脉。以建筑为形,以文化为魂,把历史记忆、地方传统、文化遗产等“乡愁”充实到各类城市载体中,切实将濮阳文化融入广场、道路、园林、绿地等,打造城市主题文化,彰显城市特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

(四)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技术。积极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绿色运行。2016年起,全市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新建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加快推进城市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和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材、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大力推行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工作,新建建筑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属地管理责任,将所有新、改、扩建工程纳入统一监管,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时段安全监督,实施建筑施工精细化管理,全面强化安全施工。加强质量、安全工程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提高监督队伍管理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五)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体系。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新开发区域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理念,实现道路环通。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功能评估,征求业主同意,并予合理补偿后,逐步实现局部功能公共化。实施党政机关拆墙透绿,倡导开放型机关,提高濮阳城市形象和品位。建成区要逐步打通人民路、卫河路、任丘路等城市断头路,改造提升现有城市路网,加强自行车道、步行道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提高道路通达性,满足居民多元化出行需求。修建“一中心三组团”之间快速通道,建立完善市城区至濮阳县城、市城区至清丰县城、市城区至濮东等多条快速通道,开工建设濮清快速通道扩建(绿城路—濮范高速)等市政道路,完善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与支路等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京开大道、黄河路等“十八纵十四横”的中心城区方格路网。到2020年,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财政投入,实行成本规制和绩效考核,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改革公交运营管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强公共交通运力。开辟公交专用车道,加强公交站点、公交首末站、保养厂等建设,科学规划公交线路,实现市县公交一体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切实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完善交通设施建设,打造立体交通体系。结合高铁站点设置,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车站,建设濮阳西、濮阳南客运站枢纽。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郑州经濮阳至济南快速铁路,争取京九客运专线过境濮阳并设站,谋划推进濮阳经开封至信阳潢川铁路,实现不同运输方式便捷换乘。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加快公共停车场和立体车库规划、设计、建设、监管等工作。在建成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一高新校区等17个地下停车场。新建商品住宅按不低于户均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2020年主城区每100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要达到15个以上。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2.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个产业集聚区及城市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成区结合旧片区更新、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地下空间。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启动实施长庆路(黄河路—绿城路)等路段地下管廊试点项目建设,带动具备条件的县城建设综合管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排水加严提升至V类水质标准。重点建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万吨。加快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中水使用收费管理,研究出台《中水使用收费管理办法》。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加强垃圾处理建设,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建立机械化、密闭化、压缩化、数字化垃圾收集和中转运输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静脉产业园,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危废物处理等工程。建设改造公厕40座、垃圾中转站40座。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市县处理工作机制,2016年启动510个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通过5年努力,乡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外流、垃圾有效处理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市、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70%50%。加快推进污雨水管网建设改造,2016年完成中心城区100公里雨污水分流。到2020年,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更新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网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环保局

4.实施供水、供暖、供气工程。加快供水、供暖、供气等设施建设改造。供水方面,重点实施市城区供水管网、市第二水厂地表水及污泥处理、市第三水厂一期、工业园区工业用水调蓄及配套、五县水厂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实行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分类使用,确保2016年城区居民全部用上丹江水。加大关闭自备井力度,将黄河水逐步作为工业用水水源。到2020年,市城区供水普及率力争达到98%。供气方面,实施气化濮阳工程,重点建设市城区燃气管网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网及加压站、濮阳县城区天然气高压管线及输配站、濮王产业集聚区天然气市政管网配套等项目。到2020年,五县69个乡镇完成气化工作。市、县、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7%90%80%。供热方面,重点建设豫能2×60万千瓦机组、中原大化余热利用等热源,加快中心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县等供热主次管网建设。到2020年,市、县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5%40%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1.加快水生态建设。构建城市水系。按照“利用水资源、打造水景观、彰显水文化、谋求水经济”的思路,以国家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为契机,以现有河道为基础,加快城市水系项目建设,利用35年时间,实施水系工程建设项目31个,主要涉及河道开挖、清淤疏浚、沉砂池建设、市政道路、截污治污和园林绿化等。2016年开工建设第三濮清南濮阳县南环段拓宽改造及迎宾湖、中原路以北至顺河闸扩宽工程以及顺河湿地、马颊河湿地等水系项目。初步构建“九河贯城、九湖映城、五泽(湿地)润城”多环成网的城市生态水系,形成河湖相连、城水相依、灵韵秀美的城市环境。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市、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要先行一步,综合实施海绵化建设改造,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建成区要树立问题导向,结合城市更新,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和促进雨水收集利用为突破口,有重点、分批次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确定的26.6平方公里试点区域的城市道路、水系、园林绿地、住宅小区、学校、工厂等项目改造。谋划建立2016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后逐年滚动更新,确保谋划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2016年加快启动卫都大街、马颊河、濮水公园等30多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5个县划定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项目。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项目储备推进机制。以80%年径流控制率为目标,确保2020年中心城区30%以上面积、县城15%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积极推进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以控制点源、面源污染和截污纳管为基础,综合运用内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连通补水和生态净化等工程措施,对城区新老马颊河、濮水河等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恢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力争到2017年底前,城区水体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基本恢复,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2.加强绿系生态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大绿化力度,优化绿地布局,推进街边游园、城市绿道绿网建设。重点做好城区道路、河道、公园、水库岸线、龙山以及小区、庭院、厂区、机关绿化,拆墙透绿。到2020年,建成10处千亩以上生态园,30处百亩左右城市园林,300多处街头绿地;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2020年前,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各县都要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

(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将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合理确定租金标准和补贴额度,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渠道筹集房源,加快解决应保障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落实“房地产新政”,抓好团购住房和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成立住房担保机构,实施住房担保,支持农民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购买住房,减轻购房压力,促进住房消费。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努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打通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转换渠道。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要求,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布局需要,科学规划和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配套设施,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教育方面,顺应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城镇学校建设投入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每年在市、县城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对进城购房的农民子女,根据其在校子女数量及时发放子女就学保障卡,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到2020年,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32所,新增学位4.6万个。医疗卫生方面,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公立医院医疗设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重点推进市人民医院病房楼、市红十字医院老年康复病房楼、濮阳康复医院、濮阳医养中心、达亿康妇儿医院等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文体方面,到2020年,完成“两场三馆”(两场: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三馆: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建设,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和科技科普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网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1.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加强市政设施运行、交通、环境、应急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加快智慧城市云计算中心建设,实施宽带濮阳、无线城市等重大工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积极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能建筑、智慧社区等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2.依法管理城市。加快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濮阳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查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强制的执行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3.强化城市基层治理。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强街道、社区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石作用。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进城中村“村改居”进程,凡市、县城市规划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等各类园区的城中村,均纳入“村改居”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4.实行精细化管理。转变过去粗放的城市管理方式,努力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做到城市管理无缝隙、全覆盖、零缺陷。建立科学高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奖惩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市政公共设施、城市“十乱”、街景立面、交通秩序、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物业管理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幸福家园创建活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到2018年,市、县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加大现有建成区内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以治脏、治乱、治违为突破口,整治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到2018年,基本解决县级城市管理粗放、效能低下,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5.提高防灾应急能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强化防灾抗灾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改造,加快污雨水泵站建设,突出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建立冰雪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给居民生命和财产带来的损失。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市抗震、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强化城市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民政局

6.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倡导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强化市民文明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增强市民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开展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打造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培育城市精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九)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1.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2016年,在市及市辖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到2017年,实现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和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统一。到2018年,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2.创新城建投融资体制机制。全面放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本、资产、资金,做强做大市投资集团等融资平台。进一步深化政府融资平台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投资集团等机构的战略合作,拓宽城乡建设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发行市政债券,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融资保障、增加贷款。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设立濮阳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充分运用债券、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争取在发行私募公司债、项目收益债、建设专项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证券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是城市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定城市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为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建设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校要在培训课程设置中增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着力培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城市建设管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一线职工技能素质。吸引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制定完善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优惠措施,建立完善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住建局

(三)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确定考核体系和标准,定期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严格实行台账管理,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导向,促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住建局

 

(此件发至县级)

 

 

 

 

 

 

 

 

 

 

 

 

 

 

 

 

 

 

 

 

 

 

 

 

 

 

 

 

 

 

 

 

 

 

 

 

 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201612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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