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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作 维护招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发布时间:2012-3-30    点击:3480次    [关闭本页]
  3月26日,市委书记段喜中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做好自我防控、综合防控、全程防控”,并对招投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监管任务的市招标办在认真学习贯彻段书记讲话精神的同时,针对段书记指出的我市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搞好自我整改。
  市招标办通过自查深刻认识到,招投标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招投标市场的优劣,严重影响着我市的招商引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进展。近年来,尽管我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电子化招投标等技术手段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了评标质量和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依然存在着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公开程度不够、出借资质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增强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市招标办将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
  一是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广泛征求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意见,建立电子化招投标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公正性和保密性。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对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有效监管,以科技创新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范运行。
  二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政府投资的项目,严格程序,强化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投标进程,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营造宽松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对民营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简化办事程序,明确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标准,对那些资信良好,资质等级较高的外地企业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引导服务、跟踪服务,以良好的服务吸引外来投资者和建设者。
  四是加强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准入和清出制度,对本地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业绩、获奖项目、企业基本情况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建立信用档案;对外地入濮的投标企业进行登记造册,了解企业在我市的建设动态,信誉状况,建立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使其在招投标、创优评先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专家行为影响着评标质量和效率,为充分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加大对评标专家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评标专家自身素质,采取“一标一评、年度总评”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评专家的水平和能力,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对优标低评、劣标高评的专家即时进行处理,维护评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六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投标企业承诺书》、《承发包单位约谈制度》等管理制度,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各项制度的约束力,严格按照“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思路开展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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