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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4    点击:52849次    [关闭本页]

 

 

                       濮建文〔2017〕67号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8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濮人社2017150号)规定,结合我 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第二条 考核对象。机关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实干、实绩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工作委员会分管人事工作的副职为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党办、监察室、办公室及临时抽取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指标

第五条 考核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基础,以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为重点,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心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四)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五)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条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30%和个性指标70% 

共性指标包括:

一是政治品质和道德水平10%主要考核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二是工作作风10%主要考核公务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三是廉洁自律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群众的评议结果。

个性指标包括:

(一)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有无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读书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政治业务理论考核(考试)成绩是否良好,是否发表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等。

(二)调查研究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研究问题的深刻性、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及其对工作的推动作用。重点包括是否钻研业务,能否及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方案是否可行;对业务理论是否有一定的研究,研究的成果是否对业务工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撰写的调研报告是否联系工作实际等。

(三)业务经办指标(3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能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等。

(四)目标实施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创先争优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重点包括工作在全省、市排名是否领先,单项工作是否受到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等。

    条  考核等次及比例。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100分制计核,“好”为91-1O0分;“良好”为71-90分;“一般”为61-70分:“差”为60分以下。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工作情况,填写《公务员每周工作记实》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照年度工作台账、本月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进行,填写《公务员平时(每月)考核备案表

(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月5日前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上月的工作实进行审定,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综合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务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审定考核等次。机关考核委员会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公务员对主管领导的评鉴及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条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第十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要予以鼓励和奖励。公务员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及奖励惩戒时充分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第十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下年度不得作为提拔晋职人员和各级各类评比表彰的推荐人选。考核当年被定为“差”等次的,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十 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不包括带薪休假),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第十 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第十 受党、政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各季度末的最后一月的月考核和季考核一并进行,个人工作实正常进行记录,工作小结统一按照季度工作总结填报。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公务员每周工作记实

2、《公务员平时(每月)考核备案表

3、 公务员平时考核测评表

4、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差(培训)审批表

    5、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病)审批

6、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带薪休假申请表

7、 濮阳市住建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流程图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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