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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省广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进行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5    点击:3755次    [关闭本页]

 

 

 

濮建〔201808

 

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河南省广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六家公司进行处理的决定

 

2018年1月8日,濮阳市南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工程在阳光大厦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评审时,发现河南省广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书之间硬件信息雷同;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濮阳市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书之间硬件信息类同;河南鑫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标书之间硬件信息类同。

根据有关规定及《投标企业承诺书》的约定,给予河南省广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凤仙,河南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秋轩,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宁,濮阳市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阳,河南鑫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卫杰,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侯鹏宇以下处罚:

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4月25日不得参加我市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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