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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2018-7-13    点击:20564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2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濮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局公务活动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由办公室提出接待意见。公务活动招待实行定点招待制度,来客原则上在定点就餐单位就餐。

一、公务接待的对象和要求

(一)公务接待的对象

1、视察接待:国家住建部处级(含副处级,下同)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本省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副处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到我市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团组;

2、参观接待:来濮考察、交流工作的兄弟市住建局局领导带队的团组;

3、客商接待:来濮考察的海内、外客商,以及各商会、行业协会等;

4、副厅级(含)以上来宾,提请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其它经请示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二)公务接待的要求

1、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周到,安全高效,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的原则;

2、公务接待要做到充分尊重客人的意见和习惯,进行务实恰当地安排和协调,要满足客人的考察目的,遵守工作的保密规范,要宣传濮阳、推介濮阳,及时了解各种动态、虚心汲取各地经验,要勤俭节约,热情好客,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二、公务接待的程序和标准

(一)公务接待的程序

1、及时掌握信息:收到来宾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掌握来宾的有关情况,包括从何地来、时间、主题、来宾人数,主要成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交通工具,离濮时间,离濮后去向等等;

2、需要市分管领导参加接待的,应于来宾抵濮前一天拟定接待方案,报告市分管领导。需要局领导参加接待的,一般情况下按谁分管谁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原则,确定我局的接待规格,提出建议名单。需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应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汇报;

3、联系沟通:每一项接待任务,均须落实专人负责衔接,根据确定的接待计划,衔接落实好接待场地、考察线路、住宿就餐等,并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在来宾抵达前,报告给接待领导做好接待准备;

4落实接待:根据接待计划和衔接落实情况,安排好汇报、会见、交流和参观考察、食宿等内容,客人离开后做好接待工作小结。

(二)公务接待的标准

1住宿:一般安排在市委市政府定点宾馆。地市级以上领导和特邀嘉宾或重要客商可安排套间或单间处级领导视情况可安排单间或单人标准间随行人员统一安排标准间,费用按上级规定结算。

2用餐:一般安排市委市政府定点宾馆接待工作一律不准上烟酒。领导宴请省部级以上来宾用餐标准为每人100元以内,宴请其他来宾用餐标准为每人80元以内,工作餐标准为每人40元以内。从严控制接待支出,不搞超标准接待,不上高档酒、高档菜,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不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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