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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19-1-4 15:38:47    点击:6342次    [关闭本页]
    2018年,濮阳市住房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压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将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2018年省下达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4702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7500套棚改逾期未交付项目年底前全部完成交付使用。
    目前我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5506套,开工率101.5%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9746套,完成既定目标130%我市共列入省棚户区改造逾期未交付使用项目台帐3个,共计1024套,3个项目已全部分房到位,整改到位率100%。
    (二)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情况
    2018年底前,列入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要完成90%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000套2018年发放城镇住房家庭租赁补贴1200户。
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总计24210套,已分配22234套,分配完成达91.84%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307套,完成率115.4%2018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237户,完成率103.08%。
    (三)审计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2017年濮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基础表95个问题,已整改94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率99%;第一季度表3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四类问题中,涉及我市共三类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审计署批转问题清单涉及我市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省政府第二次审计整改联席会批转我市12个问题,已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率92%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主要领导重视程度持续提高,领导抓、抓领导的机制已经形成,人力、物力向住房保障工作倾斜的力度越来越大。抽调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投资集团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大大减少了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实行了分季度考核。按照每季度住房保障工作特点,紧扣省、市责任目标,以完成节点为标准,采取“定量+定性”的方式设计了季度考核办法,以平时单项工作落实情况为基础,以目标完成情况为核心,实现了定性与定量考核、平时与年度考核、正向激励与督导约束、考核结果与激励奖惩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保证了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考核采取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住建局联合进行的方式,对县区进行考核排名,对考核排名情况下发通报,较好地发挥了考核的激励奖惩作用,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濮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奖惩办法(试行)》,把干部任用与住房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全市有27名棚改工作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极大地调动了棚改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动力。
    2019年计划任务
    根据国家棚改标准越来越严格、融资越来越难的政策调整,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2019年,我市计划新开工项目为7个项目、5302套(已向省住建厅申报并通过项目核查),其中濮阳县项目4个,4800套;台前县项目1个,104套;开发区项目2个,398套。
2019年计划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8662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962套,公租房700。棚户区竣工5441套公租房计划开工100套(如省批复)。计划发放租赁补贴720户
    、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项目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政策多变,手续繁杂。棚改融资经历了统贷统还、政府购买服务,近期又转变为棚改专项债,对前期手续要求苛刻,各金融机构也不统一、不一致,建议省厅组织金融机构对于必要的棚改在建项目,允许项目实施主体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融资
    二是棚改安置建设进度尚需加快。我市纳入省定棚改台账项目中,个别棚改项目受资金、拆迁、环保管控等因素影响,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进度需要加快,否则,将影响棚改居民按期回迁安置。
    五、2019年工作计划
    1、紧盯省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围绕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2019年棚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开工的项目,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与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棚改工作中形成强大合力,积极推进2019年棚改工作。
    3、加强项目进度监测,做好棚改安置房逾期未交付整改工作。持续做好绿、黄、红三级进度监测预警台账,督促各县区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棚改居民回迁安置。积极督导协调推进南乐县瑜达苑项目顺利整改。
    4加强公租房管理,指导县区进一步加大公租房管理力度,全面完成公租房建设分配任务。
    5配合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奖补配套资金,积极做好棚改融资和棚改专项债发行工作。
    6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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