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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濮阳市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7-16 09:56:34    点击:7702次    [关闭本页]

濮建202017

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濮阳市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经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16日开标评标,4月20日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4月21日至4月23日。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豫建〔2012〕197号)第57条规定: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提交符合要求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我办多次催告,该项目招标人濮阳市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按照规定,我办决定对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人濮阳市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行为予以通报,责令濮阳市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时整改。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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