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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补办等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16:32:07    点击:251099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

补办等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的服务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企业,让企业少跑路,快办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补办等事项办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20日

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

变更、补办等事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二、申请条件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如证书丢失需通过“濮阳市建设网”上将企业名称、遗失的证书编号刊登清楚,声明遗失作废,然后提出补办申请。

三、申报资料

(一)资质变更。提交材料(交复印件,审核原件)所有资质变更除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加盖公章)外,还需根据不同变更内容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市内):变更原因情况说明、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议决议、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信用承诺书;

2.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市外):变更原因情况说明、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议决议或公司章程、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近三年企业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及文明濮阳网无不良信息、“濮阳市建设网”公示、信用承诺书;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纳情况。

3.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原因情况说明、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议决议或公司新老章程、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用承诺书、新老法人一同到场;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纳情况。

4.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原因情况说明、工商营业执照、股东会议决议或公司章程、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信用承诺书;

(二)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加盖公章);

2.尚存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企业在“濮阳市建设网”上打印相应表格,填报资料;

(二)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部门进行申报;

(三)工作流程

1.受理。企业在申请公司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变更前,应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在濮阳市建设网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等相关申请表,按照申请变更事项提供材料清单。在营业执照获取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受理后,根据申请变更事项审核材料。经审核,符合企业资质变更条件且企业承诺内容属实的,初审予以通过。

3.公示。初审完成后,形成公示意见,在濮阳市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的申诉及公众的监督举报。对公众举报的企业,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申请相同事项的变更及资质增项和升级的申请。

4.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做出核准决定。

5.公告。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濮阳市建设网上向社会公告并打印资质证书。

五、资料核查与结果处理

(一)下列原因不予办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濮阳市建设网等有上述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办理,公示期间,若接到关于申请企业存在逃避债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举报,不予办理。

(二)结果处理: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审核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补办申请审核表

3.信用承诺书

附件1-3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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