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濮建办〔2020〕13号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将下列事项列入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请遵照执行 :
(一)拟作出的撤销登记的决定;
(二)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吊销企业许可证照的;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五)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六)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七)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八)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2020年11月11日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印发
Copyright © 2018-2026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80115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邮编:457000 咨询投诉电话:0393-6666600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