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建文〔2022〕93号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有关规定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濮法政办〔2022〕1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文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濮建文〔2016〕17号)等6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濮建文〔2020〕57号)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三、《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濮建文〔2018〕179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起草科室单位重新起草按程序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目录(61件)
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2022年5月26日
Copyright © 2018-2026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80115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邮编:457000 咨询投诉电话:0393-6666600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