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确定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实现危房改造特殊人员全覆盖。
为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清零保障,对符合享受危改政策的危房户应纳尽纳,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及时、纳入及时、改造及时,经住建、民政、乡村振兴、财政、应急等部门精准调查、比对、审核,2023年对鉴定为C、D级低收入群体对象的411户危险房屋进行了危房改造。
Copyright © 2018-2025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80115号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2号 邮编:457000 咨询投诉电话:0393-6666600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