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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到期前 提醒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4-16 16:17:04    点击:195次    [关闭本页]




关于建筑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到期前

提醒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建筑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有序开展,依据相关规定,请各行政相对人密切关注建筑行政许可事项证照有效期限,及时办理换发事宜,避免因证照过期影响正常住房城乡建设活动。对于已经提醒仍未提出延续、换证申请的行政相对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

 

            

序号

许可事项名称

证照名称

审批机构

法定有效期

首次提醒时间

二次提醒时间

人工提醒时间

服务电话

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濮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科)

5

期满前60日

期满前30日

期满前14日

0393-6666020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濮阳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3

期满前60日

期满前30日

期满前14日

0393-66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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