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建文〔2010〕105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2011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建〔2010〕10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0—201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两转两提”的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树立建设行业新风尚为目的,以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重点,实现局党组“政风行风建设要有新突破”的目标。基本原则是: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不断强化民主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以评促纠、以纠促改、以改促建,把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
按照市纠风办“评议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38个综合管理类评议对象之一,局科技科、城管监察科和定额站被确定为重点评议科室。重点科室的评议情况,计入局综合考评成绩。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议对象,由各县(区)纠风办确定。
三、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责,是否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行政职能部门是否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正确的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服务行业是否践行承诺,服务是否规范。
2、办事公开情况。是否认真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建立健全办证窗口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便民利民。是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是否依法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情况。是否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首要问题,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和处理,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否按照“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年年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收益面最广的实事好事,切实做出实效,让群众得实惠。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是否加大了治懒治庸力度,是否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解决了基层和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解决了执法中不文明、不规范、不依法执法等问题。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切实解决了工作中扯皮、相互推诿、不敢承担责任、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解决了作风虚浮,不深入实际,不注重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问题。是否将“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和准则,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的制度。是否兑现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是否做到建设项目审批简化程序和环节,审批时限的承诺是否得到切实执行。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是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干部职工是否做到爱岗敬业,办事不拖延,不相互推诿,是否做到遵纪守法,有令即行、有禁即止,是否做到诚信为本,不故意刁难、态度蛮横,是否做到恪尽职守,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
四、评议步骤和时间
民主评议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8月1日—2010年9月15日)
1、成立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
2、制定《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1年重点科室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2010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方案》和《“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以及完成时限。
3、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完成。
4、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小组。
5、开通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16日—2011年7月31日)
1、针对省厅和市纠风办问卷调查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将其中反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分解,建立台账,并发送到有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要求: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并及时写整改报告。
2、开展自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在网上征求意见、组织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查找本单位和行业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报告,并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3、组织评议。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召开的评议会,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汇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评议代表面对面发表评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尤其要重视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参与政风行风建设,人人都是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人,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4、整改落实。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在梳理分类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自查反映出的问题、问卷调查社会各阶层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评议代表对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时限,扎实有效进行整改,整改要落实到制度建设上,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反馈成果。整改结束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全面地将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和制定出的制度向行风评议小组、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反馈,确保查找的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到位。
6、案件处理。以查案促政风行风建设,要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特别是顶风违纪的案件,严格信访举报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反腐纠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渠道,对查出的典型案件要在全系统内通报,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督导检查。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市局将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组织相关人员和评议代表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县(区)进行调研和督导。各县(区)住房和建设局也要组织各种督导和检查,尤其是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采取督办的形式,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各个环节可以穿插进行。所形成的文字材料、活动简报要及时上报局纪检监察室。
(三)总结阶段(2011年8月1日—2011年9月30日)
1、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从宣传动员到组织实施,各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要结合民主评议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确定政风行风建设今后要重点抓的工作,并提前准备,为政风行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综合考评。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县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查”,重点检查评议过程中社会各界所提意见是否落实,特别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查”,查看本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情况是否到位,政风行风是否明显改进等。
3、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全面、系统地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于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部署、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选好代表,认真履职,强化各方面的监督。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新闻部门、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思想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要充分尊重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评议权,虚心接受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要公开征集意见,公开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情况,公开评议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为评议工作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找准重点,注重实效,突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评议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议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扎实地开展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在政风行风建设上突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廉政守纪等方面内容。三是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在评议中查找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迅速整改。四是正确处理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通过行风建设促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要按照市、县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配合市、县纠风办在意见建议征求、民主测评、意见建议反馈和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对重点科室的明察暗访、调研考核等,确保征求意见、整改、测评、统计和考核的实际效果。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失职、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施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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