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武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增强小区改造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小区,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濮阳市坚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聚焦民生问题,我市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指导意见》(濮政办〔2020〕31号)、《关于“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的意见》(濮城提创办〔2020〕3号)、《濮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导则》(濮百城办〔2019〕7号)、《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广墙体彩绘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17号)、《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濮建文〔2018〕154号)、《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问题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程序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8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市城区物业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38号)、《关于落实市领导关于雨污分流重要指示通知》等文件,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敦促老旧小区主管部门精准施策,科学施策,做好规划设计,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空间建设,并充分结合群众意愿,打造特色社区文化、体育场地建设,着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安全培训,吸纳群众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施工质量。
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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