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
答 复
吴慧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小区,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濮阳市坚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聚焦民生问题,我市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指导意见》(濮政办〔2020〕31号)、《关于“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的意见》(濮城提创办〔2020〕3号)、《濮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导则》(濮百城办〔2019〕7号)、《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广墙体彩绘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17号)、《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濮建文〔2018〕154号)、《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问题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程序的通知》(濮百城办〔2021〕8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市城区物业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38号)等文件,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县(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筹措改造资金,为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决策,着眼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设施改建配套、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居民服务、规范社区管理,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内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健全老旧小区后期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后期物业管理无缝衔接,理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者关系,实现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全覆盖,形成了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居委会社区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吴春收 电话:6666821 1593676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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