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企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人民路112-2号。

办公时间:

冬季:8:00-12:00,14:30-18:00 

夏季:8:00-12:00,15:00-18:30 

联系电话:0393-6666600 

传真号码:0393-6666950
通信地址:人民路112-2号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7000

电子邮箱地址:pyjwbgs#126.com(发送邮箱时#改成@

二、公开内容

(一)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       宋红胜

 党组副书记          郭纪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培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周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华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国栋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赵海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国栋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九红  

          三级调研员          刘  阳

(二)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2、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建设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4、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7、负责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拟订和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

8、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指导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9、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10、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3、负责建设系统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开形式

公开内容:

1、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及委机关各科室职责。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下发。

3、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公开形式:

1、网站:http://www.pyjs.gov.cn。

2、公示栏。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程序:

填写《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濮阳建设网站(www.pydpc.c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濮阳建设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住建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

附件2:濮阳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