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于 2025-10-10 09:19:33 来信说:
您好,濮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于7月31日申请完毕,目前没有下一步通知,请问大概什么时候通知进行下一步摇号流程,住房位置大概在哪个片区?
管理员回复
您好,该业务具体工作在房产中心,来信人可与市房产中心联系进一步咨询。市房产中心电话6665102。
李** 于 2025-10-07 10:40:19 来信说:
局长你好 我是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元村镇古寺郎村的村民 本人 自2019年购买的南乐县美和湖畔小区一期预售商品房 到今年五六年了还没有交房 2023年8月份本人和开发商签订了保交房协议 协议里面规定到2025年四月30号之前交房 如果逾期交不了房子 在逾期内所产生的房贷 利息等有开发商偿还 但现在开发商对此事闭口不提 出尔反尔 还有之前说的有地暖 现在却告知需要自己铺设地暖 开发商的这种失信行为 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几年来 业主们不知道去住建局反应多少次了 今年9月30号左右又去住建局反应此事 住建局领导承诺10月1号下午两点约谈开发商 到了约定时间 业主们如约而至 住建局领导却不在现场 打其电话被告知正在喝酒 没有时间 住建局领导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损坏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伤了人民的心 此等毒瘤应该早日剔除政府队伍 希望局长指示有关部门出面解决一下 还人民一个公道
管理员回复
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该小区位于南乐县,根据属地管理,应咨询南乐县住建局。
郭** 于 2025-10-06 13:19:57 来信说:
我是东湖方舟8号楼一单元2901的业主,楼顶漏水已经由入户门延伸至安全通道顶板这种情况已经从21年至现在,跟物业多次反应无果,望政府给予解决
管理员回复
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东湖方舟小区归示范区建设局管理。
孙** 于 2025-10-01 21:10:44 来信说:
郝局长 您好。 濮阳市目前已有六十多家搅拌站申请报停,但是这些搅拌站中的大多数仍然一直在生产,既不用参与年度的资质验收考核,省了不少的考核时间和费用,又一天都不用停产。恳请住建局领导给与高度重视,依法加强对报停商混站的管理,让那些报停的商混站停止任何形式的生产。 本人曾经给参与搅拌站资质考核验收的市住建局领导反映此问题,他说他无能为力,没有办法,如此这样下去大家都报停好了,反正也没人管不影响生产。长此以往濮阳的所有搅拌站都会效仿。法规只会管理那些按照规定参加年审的单位,报停的搅拌站却成了法外之地,独立于各种管理法规之外了,
管理员回复
孙艳同志,你好:
接到局长信箱来信后,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针对你反映的濮阳市目前已有六十多家搅拌站申请报停,但是这些搅拌站中的大多数仍然一直在生产,既不用参与年度的资质验收考核,省了不少的考核时间和费用,又一天都不用停产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濮阳市目前已有六十多家搅拌站申请报停,但是这些搅拌站中的大多数仍然一直在生产,既不用参与年度的资质验收考核,省了不少的考核时间和费用,又一天都不用停产》问题不属实。
二、实际情况
(一)目前我市共有具备生产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74家,在2025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动态评价中,主动申请停工停产企业37家(其中濮阳市城区停工停产企业9家,濮阳县停工停产企业16家,清丰县停工停产企业6家,南乐县停工停产企业2家,范县停工停产企业3家,台前县停工停产企业1家),正常生产接受动态评价企业37家;
(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主体结构安全,保证动态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于2025年7月3日印发了《关于禁止使用停工停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在建工程严禁使用已停工停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提供的混凝土产品,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公布了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并将文件向市城区各在建项目和各县(区)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转发通知。截止目前,并无相关个人和机构向我中心举报违规生产和违规使用停工停产预拌混凝土企业供应的混凝土情况;
(三)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于8月下旬对市城区申报停工停产的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巡查,未发现违规生产迹象。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停工停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停工停产企业做到真停工停产。对未经动态评价私自生产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信用惩戒及上报资质核发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以维护动态评价工作的严肃性。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10月9日,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单位工作人员与投诉人(电话17539302218)取得联系,但对方声称不是孙艳,也不知道局长信箱投诉事宜。
五、办理单位: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联系人:高永伟,联系电话:13703474969
2025年10月9日
徐** 于 2025-09-26 12:29:05 来信说: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濮阳市东湖方舟小区业主徐小明,联系电话17516960111。现就开发商及物业的多项违规问题向您求助,恳请督促解决。一、开发商(濮阳市泽鲁置业有限公司)严重违约1. 延期交房17个月:合同约定2023年6月底交房,实际2024年11月才交付,导致我额外承担17个月租房成本,严重影响生活计划。2. 房产证久拖未办:收房至今已超[X]个月,开发商始终未协助办理房产证,致使我无法正常行使房屋产权权益。3. 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购房时承诺配套“开德小学”,交房后却变更为“澶水小学”,涉嫌违反《广告法》,严重影响房屋价值及子女教育规划。二、物业(濮阳市恒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湖方舟分公司)推诿失职1. 漏水理赔拖延:2025年3月、6月房屋两次漏水,保险公司定损赔付2749.62元,但物业接收材料后持续拖延,至今未解决。2. 方案变更致损:2024年11月收房时,我按物业最终确认的封阳台方案缴费,后物业单方面变更方案并强制执行,直接造成我8500元经济损失。上述问题我已向区、市住建局提交材料及邮件,但尚未得到有效推进。深知您事务繁忙,但这些问题切实关乎普通业主的核心权益,且均有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支撑。恳请您协调督促相关科室介入,推动开发商履行违约责任(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限期办理房产证、处理虚假宣传赔偿),责成物业立即赔付各项损失共计11249.62元。盼复!留言人:徐小明2025/9/26
管理员回复
您好,1、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问题您可依据合同向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赔偿。2、房产证办理问题属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不动产办证中心负责办理。3、涉嫌虚假宣传问题,您可根据合同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对开发商进行处罚。4、物业归房产中心管理,您可向房产中心物业科反映物业问题。